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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家相片Kona Ozone

食物過了保存期限還是可以吃??

已更新:2021年3月31日


整理食物櫃或冰箱時,會發現一些還沒拆封,但是卻過了保存期限的食物。想丟掉覺得浪費可惜,但是吃了又怕有害健康?!


為了保障食品安全,有效日期是食品製造商依照食藥署「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」所訂出的,製造商會依照產品的製程、原料不同的特性,透過一連串的實驗、分析,找出會影響食物變質的原因,推估出一個確保食用安全的時效。

根據美國食品暨藥物管理署的統計,全美一年有高達 40%的食物被丟棄,美國政府目前正透過“食物浪費大挑戰(Food Waste Challenge)”的計劃,吸引慈善團體的加入,寄望能在2030年減少50%的食物浪費。

其實在某些情況下,有些過期食物是可以不用被丟掉的!食物過了保存期限,可能會降低營養價值,並不是代表食物過了這個時間點就會馬上壞掉。即使是過期了,還是可以吃,可是會在營養及口感上稍微有影響,雖然不會對身體造成嚴重危害,但仍建議大家還是要即早食用喔!

「6 種過期後還能繼續食用的食物」:

1、罐頭食品:保存在乾爽環境中,若外觀沒有凹陷、膨脹或生鏽,過期了仍是可以吃。

2、冷凍食物:低溫貯存加上冰存後的脫水狀態,使食物即使過期也是能吃。


3、雞蛋:放在水中若沉下去,就可繼續吃,如果會浮起來,則需要丟棄。

4、餅乾:如果沒有出現油耗味及呈現粉碎狀,還是可以吃。

5、麵包:如果一直放在冷凍庫里,就算過了期限仍然新鮮。

6、乾燥麵條:完全乾燥的狀態下,可以放上3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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